窩課360可與在台取得合法工作權的外籍講師合作,也能與長年不在台灣的講師合作,惟所得會受台灣法規影響,可請講師於開課前先評估:
1. 居留未滿 183 天(非居住者):於課稅年度(如.1月1日至12月31日)內,在台灣居留未滿183天,全月給付總額超過基本工資1.5倍(2026/1/1日起為新台幣44,250元)者,將按所得代扣繳18%台灣政府稅收;未超過基本工資1.5倍(44,250元)者,則按6%扣繳。
2. 居留已滿 183 天(居住者):於課稅年度(如.1月1日至12月31日)內,在台灣居留滿183天,視為「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」,其扣繳與稅率規定與台灣本國人一致:
●按表扣繳:按「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」或固定扣5%。
●結算申報:次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享有免稅額與扣除額。
【注意事項】:
1.基本1.5倍工資門檻調整:每年依台灣政府公告為準。
2.身分判定的居留天數,是以護照入出境戳記日期計算(入境日當天不計,離境日當天計入)
3.稅務結算:非居住者通常由給付單位「就源扣繳」,若已扣18%且之後在該年度住滿 183 天,授課講師可於隔年報稅時,申請多扣稅款的退還。
*以台灣最新現行法規為準